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5月31日,记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自治区于5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疆尔自治区对部分器具实施管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予以发布。该《办法》对我区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部分器具做出相应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管制器具包括管制刀具、斧头、砍斧、锛(砍砍)、折叠式镰刀等危险性器具,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管制器具。
对管制器具的生产、销售环节,《办法》规定生产销售者应建立健全生产、销售登记台账制度,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生产管制刀具的,应当同时提交管制刀具样图,还要在其产品上刻铸企业或者字号名称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
对从事肉类、水果销售和烧烤经营等需要使用管制器具的商家来说,应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并采取有效的使用、存放等防护措施。
在、学校、幼儿园、国家机关、营业机构、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洗浴场所、广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夜(早)市、公园、风景游览区、机场、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管制器具。违反规定的,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违反《办法》规定,应当予以治安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规定,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管制器具的有功人员,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记者 陈俊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