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19修正)/第八章罚则/第三十八条凡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周期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米乐M6 M6米乐92440300MA5H1YKN5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