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侵权情形,事发后,作为受害一方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又如何确定具体金额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科普一下~
治疗终结后,小王因和老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后经法院委托鉴定。那么,小王可以向老张主张哪些赔偿费用呢?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其中可能包含住院期间产生的伙食费,如另行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则需扣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根据门诊病历、医嘱、处方笺、药品发票等证据材料,结合受害者伤情等因素,综合判定是否为必要合理用药。
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或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是否需要护理、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根据鉴定意见或证明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按照当地有关标准计算。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伤残赔偿指数。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米乐M6 M6米乐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对于已经安装使用的辅助器具,可依实际支付费用确定;对于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应为实际减少的收入,需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明的,按其收入减少情况计算;有工作证明所属行业,可参照该行业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有劳动能力但不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据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小丁将出租车送往修理厂进行维修,后小丁因和老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起诉至法院。那么,小丁可以向老张主张哪些赔偿费用呢?
包括维修受损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按事故发生时与受损车辆价值相当的重置费用。但应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结合鉴定结论、勘损报告或现场照片,不高于标的物实际价值。
对于经营性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前提需是停运车辆必须依法从事货运、客运等经营性活动。对于非经营性车辆,被侵权人可以主张因无法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对于赔偿项目及具体计算方式,小王也可以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找到答案: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目前,上海已明确自2020年1月1日(含当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自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被侵权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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